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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談談美國居家文化上和台灣人的差異。

 

初到美國添購家具的時候, 曾為了尋找合適的鞋櫃,花了好一番功夫。

 

無論是家具店或網路, 搜尋到的幾乎都是開放式的鞋架,而非櫃子。

 

許多鞋架的設計不是掛在門背後,就是放在地上頗佔面積,

 

很少有適合亞洲人放在門口的那種鞋櫃設計。

 

後來我才發現,因為美國家庭在家裡是不脫鞋的,無論是地毯或地板,

 

都是穿著鞋子踩上去,所以他們的鞋架和衣櫥一樣,是放置在房間裡的。

 

有些設計甚至是放在床底下,標榜節省空間。

 

 

從前孩子小的時候,這種不脫鞋文化曾讓我相當困擾。

 

因為幼兒總在地上爬,我們必須把室內地毯. 地板保持得很乾淨,

 

但是當公寓的管理人員或修理工人因故需要進入我們的住所時,卻從來不肯脫鞋。

 

有的會說他的鞋子才剛買的很乾淨,有的會說公寓管理規定他們不能脫鞋。

 

稍好一點的,會準備簡易的透明塑膠套,套在自己的鞋子外,再進入我們家。

 

總之,每當工作人員走後,我都得把他們經過的地方好好清潔一番,相當麻煩。

 

 

 

相對的,這種不脫鞋文化,也讓習慣在室內脫鞋的我花了一段時間才適應。

 

例如有時到鄰居家,看見地毯的反射動作就是把鞋子脫掉,

 

卻發現大家都很自在的穿著鞋子走來走去。而當鄰居到我們家,被要求脫掉鞋子時,

 

他們也面露難色,彷彿被要求脫掉的不是鞋子而是衣服。後來有鄰居坦白說,

 

因為他們一般是在自己房間才會脫下鞋子,所以要在外人面前赤裸著雙腳,

 

感覺非常不自在。就算我們準備了室內托鞋,白人鄰居也從來不穿的,

 

因為鞋子在他們的觀念中屬於個人物品,基於衛生是不能共用的。

 

這或許也是你在美國的飯店中,絕對不會看到飯店提供的托鞋和牙刷等個人用品的原因。

 

 

 

如今我能理解美國人不在別人家脫鞋的理由了。回想當初我氣惱著來客不脫鞋的舉動,

 

說不定在他們眼中,我才是那個唐突. 沒禮貌的人哪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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